湖南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页码

具  体  要  求

1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

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不装订。

2

个人述职报告

1

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个人荣誉等。

3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1

4

奖励证书复印件

1

职称工作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印章。

5

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

1

(1)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代表作论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②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③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2)代表作论文须在原件封面和复印件上分别标记“代表作论文”字样,原件不装订,复印件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参评人员,如提供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发明专利等的,需在封面标记“代表作”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3)代表作论文需提供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需在指定官网知网、万方、维普查验生成,且要求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6

其他论文复印件

1

申报参评人员除提供代表作论文外,还提供了其他论文的,需复印1份(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目录及文章)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不提供原件,不需要查重。

7

任现职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1

申报参评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可参考湘职改办〔2018〕13号文件要求提供业绩成果材料。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佐证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产生的效益、效果。其中项目成果需提供佐证本人任职(角色)及获得认可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佐证材料、结题佐证材料及标注本人名字的相关人员名单。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一律不予认可。

8

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1

视个人情况能够佐证外语水平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按照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的外语建议目录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9

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

1

视个人情况能够佐证计算机水平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按照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机建议目录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10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原件)

1

11

其他材料

1

其他可佐证参评人综合能力的材料,如担任人大政协代表、协会学会兼职、名誉教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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