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或诊疗指南;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含住培医师)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本专业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持市州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者,综合成绩加3分。
(四)科研成果奖项要求
担任现职以来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奖项(见附表1)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二、装订材料要求
(一)根据《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见附表2)要求,按目录顺序将材料装订成一册。
(二)以下材料按份单独装订放入材料袋中,无需装订成册。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
2.《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表》。
3.专业能力评价材料5份。
4.业绩成果代表作1项,复印6份。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附表3)。
三、注意事项
(一)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二)《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表》须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无异议者方可报送材料。
(三)所有评审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写明单位全称、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单位类别,档案袋底端封口处醒目地写上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全称。
附表1: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
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细则
奖项名称
|
主办单位
|
层次
|
奖励等级
|
完成人排名
|
备注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国家自然科学奖
|
国家科学奖励 委员会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分
|
|
一等奖
|
5分
|
4.8分
|
4.5分
|
|
二等奖
|
4分
|
3.5分
|
3分
|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分
|
5分
|
5分
|
|
一等奖
|
5分
|
4.8分
|
4.5分
|
二等奖
|
4分
|
3.5分
|
3分
|
三等奖
|
3分
|
2.8分
|
2.5分
|
2000年以前设置
|
四等奖
|
2.5分
|
2.3分
|
2分
|
国家级
|
不分等级
|
5分
|
4.8分
|
4.5分
|
|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进步奖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省部级
|
一等奖
|
3分
|
2.8分
|
2.5分
|
|
中华医学科技奖
|
中华医学会
|
中华护理科技进步奖
|
中华护理学会
|
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
|
中华预防医学会
|
二等奖
|
2.5分
|
2.3分
|
2分
|
|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
中国药学会
|
湖南省自然科学奖
|
省政府
|
三等奖
|
2分
|
1.8分
|
1.5分
|
|
湖南省技术发明奖
|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
湖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
省政府
|
不分等级
|
3分
|
|
湖南医学科技奖
|
省医学会
|
厅级
|
一等奖
|
1分
|
0.8分
|
0.5分
|
|
湖南中医药科技奖
|
省中医药学会
|
二等奖
|
0.8分
|
0.5分
|
0.3分
|
|
湖南省预防医学科学技术奖
|
省预防医学会
|
三等奖
|
0.5分
|
0.3分
|
0.1分
|
|
市级科技进步奖
|
市政府
|
市州级
|
一等奖
|
1分
|
0.8分
|
0.5分
|
|
市级科技创新贡献奖
|
不分等级
|
1分
|
|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