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药监发﹝2021﹞20号)、《长沙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试行)》(长市监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度长沙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专业理论测试合格人员参评材料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材料准备 药学专技人才参评中初级职称实行告知承诺制,参评人员须诚信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参评人员分别按照附件2、3、4、5、6、7内容准备好参评材料(双面打印)并按照要求装订成册,相关职称表格可在湖南省人社厅或长沙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二. 材料审核 一般包括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及人社职改部门形式审查、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办复核等环节。 各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在《评审表》中“主要工作经历”审核签章,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按照规定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各涉药单位(民营企业)将本单位参评材料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8)由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办于2022年9月13日至23日进行初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补正。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形式审查的视同主动放弃本次职称审评。 市市场监管局人事处将对参评材料进行复核,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