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系列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部门: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高职职称参评材料报送时间。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2年第三季度最后2个工作日(即9月29日至30日)。我市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7日。其中,中小学教师高级、“基卫高”职称参评材料报送时间另行确定,但不得迟于10月30日。 
(二)中初级职称参评材料报送时间。我市中级职称参评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13日至21日。初级职称参评(认定)材料报送时间不超过11月7日。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均为材料报送截止日,即高级职称为9月30日(含),中小学高级、“基卫高”为10月30日(含),中级职称为10月21日(含),初级职称为11月7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资质、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三)职称评审完成时间。全市各类评委会须在2022年12月2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见附件),按国家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未出台的,执行省里的标准条件。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外语、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可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申报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求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部分职称系列(专业)国家评价标准条件对年度考核有明确申报要求的,从国家规定。年度考核结果由评委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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