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科发〔202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从事本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科发〔2021〕86号)执行。民营企业人员申报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执行。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渠道与推荐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93号)。
四、申报评审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包括:农业、林业、数学与物理学、化学、信息科学、机械、交通、地理环境、医药科学、实验技术、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里保留了原来的专业及名称,请参评人员仔细核对,严格按照新的专业要求填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
中级评审(认定)材料清单和准备要求详见附件。职称评审涉及的表格,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统一查阅下载。
2.材料整理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中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取得时间,截至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不作为2022年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2)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由“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申报2022年度系列(专业)评委会级职称参评(认定)人员花名册》,按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予以区分,并在表头标注,申报材料及参评(认定)人员数据包应一并报送。
(3)事业单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供职数审核备案表,未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