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认证书》);

  (六)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七)符合《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人才认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八)D类人才中拟按薪酬标准认定的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企业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税缴纳证明。

  上述材料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审批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申报流程

  申报按步骤进行:

  (一)申报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市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中央、省属驻潭单位和市属科研院所的申报,各县市区(园区)人才服务机构受理所辖单位和辖区内企业的申报。

  (二)审核认定。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受理的材料汇总后在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由市人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复审(复评)。

  (三)评审和考察。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核实需要对新引进对象进行综合实地考察,并对考察通过的申报对象开展评审。

  (四)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五)公示公布。将拟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才可登陆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和申报表格。

  (二)复审(复评)后,需进行实地考察的,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或认定结果: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的;

  2.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被处以刑事处罚且在执行期间的。

  咨询服务和政策解答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商勇5856423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谢丽58267027

  市委人才办

  冯鼎新58583285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