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的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1.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方能继续报名。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的人员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二)信息核验核查。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以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区分以下两类情况:
1.在线自动核查通过。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作出承诺完成报名的,考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2.在线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作出承诺进行报名的,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后,按照人工核查要求(附件3)参加考后资格核查。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名期间须按照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