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加强医德医风考核,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突出工作业绩上下功夫。

  “基卫高”评价中,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等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评审总成绩由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面试评分、专家评审评分、继续教育等组成。

  (五)评价机制

  “基卫高”评审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组织实施。政策制定、指导监督以市人社局为主,具体承办实施以市卫健委为主。

  建立岳阳市卫生健康系列“基卫高”评委库,评委库成员由各单位审查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市卫健委考察、遴选后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评委库成员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为三年。评委库一般应按出席“基卫高”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5倍以上的比例组建,出席高评会综合评审的评委人数不少于17人。

  每年在“基卫高”评审期间,由市卫健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材料申报情况向市人社局(市职改办)申请组建“基卫高”评委会。“基卫高”评委会分设西医、中医、护理、医技、药学等专业评委会,评审人数较少的专业,将按专业相近原则归并设置。

  (六)评审程序

  “基卫高”评审实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评审过程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建立评审监督机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审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湖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诚信申报。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卫生系列或岳阳市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对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初审,经所在县市区(园区)卫健局、人社局复审后,汇总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职改办复核,评委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参评资格审查实行相关内容逻辑性分析,对执业机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学历、申报材料有效时限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材料:

  (1)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3)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凡隐瞒上述情况申报获得“基卫高”职称的,查实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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