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11月5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3年度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参评人员在11月4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三)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要求,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收取相关费用。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包括评审场所租用、硬件设施投入、评委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解决。

(四)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的认定,以及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的要求,按照《关于教科研材料、电子教案、班主任手册和美术教师作品参评材料要求的说明》执行。

联系人:教师工作处,张群,电话:84899723,电子邮箱:cssjyj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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