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督查。

六、评审结果公示、备案及发证

(一)公示。年度评委会评议投票工作结束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备案。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示及职数无异议人员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分别向省、市职改办备案,公示等有异议人员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三)发证。对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智慧人社”公众号上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可查询证书信息,通过评审取得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核发职称证书。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1年度在会计、档案、图书、地勘工程等系列(专业)试点职称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按照《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要求,自2021年起,申报参评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理论考试合格后,才能提交申报参评材料。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精神,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四)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职称岗位工作的人员需准确熟练掌握职称工作要求,提高服务广大专技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做好今年职称工作,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和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以实绩实效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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