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验证结果(原件);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资格证书查询证明(国有企业评定的职称、外省评定职称还需提供参评的评审表或评定文件等证明材料);
(6)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另,原则上需提供连续一年及以上长沙市企业养老保险实缴记录印证申报人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工作的真实性。
2.《评审材料》装订1本(单独胶装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胶装)。
(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3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另外2份单独胶装放入档案袋。述职报告需经申报单位审核真实性并加盖骑缝章。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个人荣誉等。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4)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均单独胶装)
(5)其他论文原件(复印件);
(6)业绩成果材料;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
(9)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六、申报审核流程
(一)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二)个人自审。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三)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