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3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10月24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4:00-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报名条件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选择填报。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凡符合以上文件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名参加考试。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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