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具  体  要  求

1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

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不装订到整册材料中)。

2

个人述职报告

5

一式5份,1份装订在材料中,其余4份独立装订。

3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1

4

奖励证书复印件

1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以来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奖励证书及对应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

代表作

1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后,近5年来公开发表的财会方面的专著、论文原件。专著、论文要附所在(送审)单位盖有公章的检索查重材料。

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后,近5年来公开发表的财会方面的论文(无此项可不提供,需附以下材料:发表论文刊物页照片、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论文检索查重材料。论文word版(需按照盲评要求隐去个人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

6

其他论文原件(复印件)

1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后,近5年来公开发表在核心期刊或获奖的财会方面的专著、论文原件。专著、论文要附所在(送审)单位盖有公章的检索查重材料。

7

工作成果材料

1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以来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必须在每个材料的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证明人及单位领导二人以上签字,同时注明:“XX制度(办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参与等),特此证明”意见,不注明意见者,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8

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1

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无此项可不提供。外语要求见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附件12《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9

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

1

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无此项可不提供。计算机要求见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附件12《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10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原件)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具  体  要  求

1

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认证截图(复印件)

1

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历学位,可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截图或复印件上需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

任现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1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

任现职称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1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5年及以上)、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5年及以上)的聘书或任命职称文件、聘任职称合同等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破格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按相应要求年限执行,以特殊人才(全国或我省财会金融人才/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企业博士后等)身份参评高级职称的,此项可不提供。详见湘财会〔2021〕23号文件。

4

破格申报材料

1

破格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破格材料,详见湘财会〔2021〕23号文件。

5

部队转业或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材料

1

部队转业的需提供转业证书,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到企事业单位的调入文件或任命文件。

6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

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

需附单位公示栏张贴《材料公示表》照片,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进行拍照留存。公示情况及结果在申报人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8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

1

如果有,由参评人员和所在单位提供。

9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

1

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级会

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

10

参评人员花名册

2

一式两份,由参评员所在单位汇总后提供,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

11

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1

事业单位需提供,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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