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 数 |
具 体 要 求 |
1 |
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认证截图(复印件) |
1 |
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历学位,可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截图或复印件上需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
2 |
任现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
1 |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
3 |
任现职称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
1 |
参评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5年及以上)、参评高级会计师需提供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5年及以上)的聘书或任命职称文件、聘任职称合同等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破格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按相应要求年限执行,以特殊人才(全国或我省财会金融人才/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企业博士后等)身份参评高级职称的,此项可不提供。详见湘财会〔2021〕23号文件。 |
4 |
破格申报材料 |
1 |
破格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破格材料,详见湘财会〔2021〕23号文件。 |
5 |
部队转业或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材料 |
1 |
部队转业的需提供转业证书,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到企事业单位的调入文件或任命文件。 |
6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
1 |
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
7 |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
1 |
需附单位公示栏张贴《材料公示表》照片,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进行拍照留存。公示情况及结果在申报人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
8 |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 |
1 |
如果有,由参评人员和所在单位提供。 |
9 |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 |
1 |
参评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级会
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 |
10 |
参评人员花名册 |
2 |
一式两份,由参评员所在单位汇总后提供,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 |
11 |
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
1 |
事业单位需提供,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