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
  
  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职称评审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须统一报送推荐对象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
  
  2.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该软件设定的各类代码,准确完整采集上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工作单位栏的信息务必与学校或单位的公章名称一致)、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
  
  3.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参评人员花名册、电子信息、评审表、公示材料、其他参评材料及材料袋封面等信息须准确一致。
  
  二、《职称评审材料(一)》种类及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特殊情况除外>)。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近四年(2018—2021年度)的考核表(每年1份)。
  
  5.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6.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现实表现有关材料(各1份)。
  
  8.企业实践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见表1)。
  
  9.身份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10.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称评审材料(二)》种类及要求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表3)(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见表5)(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水平材料。
  
  5.计算机水平材料。
  
  6.继续教育材料。
  
  7.任现职以来近四年内一个学年的政治、业务工作笔记。
  
  8.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性荣誉等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9.教学反思(1份)。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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