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烟花爆竹产业中级职称专场评审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烟花爆竹产业人才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等相关专业的企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第三条 烟花爆竹专业专场评审专业设置参照《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文件,参评系列名称为工美系列(22),下设分支专业名称烟花爆竹(2206)。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四条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诚信人员。
第五条 工艺美术师正常申报要求
1. 具有博士学位。
2. 具有硕士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5. 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第六条 工艺美术师破格申报要求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业绩成果条件达到工艺美术师职称的业绩成果两项及以上,可破格申报:
1. 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烟花爆竹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2.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烟花爆竹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3. 具有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烟花爆竹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
4. 取得工艺美术系列烟花爆竹专业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从事烟花爆竹专业技术工作15年及以上。
5. 从事烟花